打官司要缴纳一定的诉讼费用。诉讼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三种。法院决定受理民事案件时,起诉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缴纳一定的费用,这就是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可分为财产案件受理费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受理费 所谓财产案件是指因财产争议而引起的官司,如合同、借款纠纷。对于财产案件,诉讼费用是按照所争议的财产社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因此,您所请求的财产金额越大,您需要支付的诉讼费用也就越高。所以,同样是合同纠纷,但由于争议的财产数额高低不一,应缴纳的诉讼费用也不一样,有的仅几百元。对诉讼费用的缴纳,法律有明确的、严格的规定。在此,为您提供一种速算公式: 财产数额 速算公式 1千元以下 50元/件 1千元至5万元 ×0.04+10元 5万元至10万元 ×0.03+510元 10万元至20万元 ×0.02+1510元 20万元至50万元 ×0.015+2510元 50万元至100万元 ×0.01+5010元 100万元以上 ×0.005+10010元 例如;您要打的官司是李四向您借了25万元,您起诉要求他还钱,您需要缴纳的诉讼费是:250000×0.015+2510=5260元。 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除了财产案件外,还有很多案件是不涉及财产争议的,如收养、侵犯名誉权、姓名权等案件,这类案件的受理费,是按照一定幅度,按件缴纳的,具体收费办法如下: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缴纳诉讼费;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缴纳50元至100元; (3)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缴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缴纳; (4)治安行政案件,每件缴纳30元;专利行政案件机商标行政案件,每件缴纳1000元; (5)劳动争议案件,每件缴纳30元至50元; (6)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缴纳10元至50元。 申请费 申请费是指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按规定应当缴纳的费用。主要包括两类:申请执行费和财产保全费。 执行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缴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部分,按0.5%缴纳;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0.1%缴纳。 申请财产保全,交纳费用速算方法如下: 1千元以下 30元/件 1千至10万元 ×0.01+20元 10万元以上 ×0.005+520元 另外,还有一些其他诉讼费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主要包括:(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注塑费、生活费和误工补助费;(3)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诉讼费用的缴纳 如果您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原告,您必须在接到法院缴纳诉讼费通知次日起7日内缴纳诉讼费。需要提醒您的是,这笔钱您仅是预缴,到底由谁承担,等官司打完后法院自然会作出裁决。如果您执意不按照法律规定如期缴纳诉讼费,法院将按撤诉处理,您的案件将不能得到审理。同理,上诉案件的受理费由上诉人预缴;双方均上诉的,由双方当事人分别预缴。申请费则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预缴,其他诉讼费,则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预缴的金额和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