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和行政诉讼法都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提起上诉,申请执行。民事诉讼法还规定,当事人有权请求调解。 民事诉讼法: 第50条: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第51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第52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诉讼。 第56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第58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61条: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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