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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外情透视    3星级
    婚外情透视
    作者:网络 来源:凤凰网点击数:更新时间:2007-6-9
    当前的婚外情日益增多,对社会和家庭产生的冲击与震荡也日渐剧烈。故近年来,法律界对应否制裁婚外情的争论十分激烈。正方认为婚外情破坏了家庭稳定,影响社会秩序,应予制裁。反方则认为婚外情是道德范畴的问题,法律不应干预,且法律在婚外情上难以界定过错责任,操作与裁决难度较大。

      那么法律应否制裁婚外情呢?我认为:

      首先要把婚外情与“包二奶”、“包二公”(以下简称为“包二”)的社会现象区分,不可能混为一谈。“包二”是存在于贵族阶层的特殊社会现象,法律是为维护全体公民合法权益而制定的行为规范。法律无理由为照顾特殊而迁就特殊。我个人不否认“包二”现象严重地冲击了当前的家庭架构。但不提倡婚外情与制裁婚外情是两码事。

      婚外情在世俗眼光中是男人的专利。其实撇开“包二”现象,婚外情对男女双方来说是平等的,充其量是男性受惠稍多。

      婚姻是感情的升华形式。它以恋爱为基础,感情的浓淡必然要经历婚姻的测试才得到验证。在这个测试过程中不合格的现象是无可避免的。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复杂的,例如恋爱中的情侣扬长避短,婚后才显现本性。又例如生活环境、经济环境、思想志趣的变化改变了各自对感情的追求。因此,没有人反对离婚后再婚,只反对未离婚去搞婚外情。

      就婚外情成因而言,主要有两种情况:

      首先,婚姻不可能由正常一个急转弯弯入破裂的巷口,期间必然存在一个“ 危险时期”。婚姻从古到今都是自私的,当婚姻出现危险时,许多人既希望有一个新开始,但又对原有婚姻深存依恋,在这种自私加矛盾的心理支配下,涉足婚外情。俗称“骑牛找马”。

      这种婚外情往往以失败而告终,因而有时会成为婚姻走向正转的启动器。即使这种婚外情成功,也只证明了旧的婚姻已失去存在的基矗此时企望以法律强制力改变爱情自私的本质,是不切实际的。

      其次,伴侣不可能十全十美,当人对伴侣的某一缺陷感到不满时,对有伴侣所缺乏的优点的异性会出现猎奇心理而步入婚外情。“包二”现象是典型的“猎奇”现象。这种婚外情虽不道德,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它可令有缺憾的爱情得到 "修补”。猎奇过后,一切都会如常。

      以交谊舞为例,跳舞的男女无可避免出现“超友谊身体碰撞”。这种碰撞无论是有意抑或无意的,都不值得提倡。但也不能据此认定一方“挑逗”或“性骚扰”舞伴,以法律去治其罪。若如此,谁还敢跳交谊舞?

      这个例子未必100%贴切,但足以说明婚外情虽不值得提倡,但无须以法律强制力去制裁。爱情,本来就是自私的!

      当放弃以法律去制裁婚外情后,对婚外情的抵御与防范,可借助正确的舆论作导向,例如,广泛宣扬爱情的忠诚原则,倡导未曾深爱不结婚,鞭挞金钱婚姻、闪电婚姻、买办婚姻等方式宣传婚外情是不被提倡的,从而令婚姻获得最大限度的“婚外情”免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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