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离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之一。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德州律师网主任:刘山陵 Email: dzfalv.com@163.com 联系电话:13791340496
办公地址:山东铜镜律师事务所(德城区天衢中路699号天翔大厦701、702、703、704、706、707室,天衢购物中心东邻 )
鲁公网安备 371402020002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