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德州知名律师刘山陵竭诚为您提供公司法务、房地产、建筑工程、知识产权、合同债权、离婚继承、劳动仲裁工伤、刑事辩护方面法律服务!律师热线:13791340496!

  •  
    德州知名律师刘山陵竭诚为您提供同居、婚姻、离婚、继承、婚外情、重婚方面的咨询、代理等专业婚姻家庭服务!律师热线:13791340496!
    最 新 热 门
     婚姻出现危机应该怎么做.
     离婚律师服务项目
     夫妻约定财产时应注意什.
     应合法调查“第三者”
     什么是亲子鉴定
     离婚损害赔偿金
     离婚经济帮助金
     离婚经济补偿费
     离婚冷静期
     确认亲子关系
    更多
    最 新 推 荐
     离婚律师服务项目
     应合法调查“第三者”
     什么是亲子鉴定
     法定继承继承顺序
     离婚协议签定后能反悔吗.
     离婚的法律后果
     离婚诉讼判离的条件
     离婚诉讼中的认识误区
     夫妻财产约定的误区
     律师遗嘱见证
     有效遗嘱应具备的条件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离婚子女抚养人的确定原.
     家庭暴力的救济途径
     法院如何处理同居期间的.
     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
    更多
    相 关 文 章
  • 无相关文章
  • 离婚的方式    3星级
    离婚的方式
    作者:德州律师刘山陵 来源:德州法律服务网点击数:更新时间:2007-6-10
         一、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又称登记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离婚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而依一定行政程序,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并办理离婚手续。 
     
        二、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又称裁判离婚,是指一方要求离婚并诉请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民事诉讼程序来处理。
     
        按照离婚的最终处理方式,诉讼离婚又分为:(1)调解离婚。调解离婚,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离婚及离婚后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协议。(2)判决离婚。判决离婚,指人民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经调解无效,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出准予解除婚姻关系,并处理子女抚养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的判决。
    录入:Admin
     
  • 上一篇文章: 什么是协议离婚

  • 下一篇文章: 离婚的法律后果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业务范围 | 律师代理 | 事故程序 | 事故赔偿 | 交强险 | 保险纠纷 | 法律法规 | 网站宗旨 | 申请链接 | 权利声明

    德州律师网主任:刘山陵  Email: dzfalv.com@163.com  联系电话:13791340496 

    办公地址:山东铜镜律师事务所(德城区天衢中路699号天翔大厦701、702、703、704、706、707室,天衢购物中心东邻 ) 

    鲁公网安备 37140202000234号

     
    鲁ICP备070209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