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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对您的遭遇深表同情。个人认为,您的工资关系确定的时间已教育关系部门到您所在学校之日为起点,单位应为您补发因其工作人员失误给您造成的损失。
对单位丢失您的毕业证原件,建议您通过原毕业学校补办教育经历证明;因该毕业证是您教育经历的体现,凝结您的辛勤奋斗,它的丢失对您的精神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单位应补偿您的精神损失。
德州律师网主任:刘山陵 Email: dzfalv.com@163.com 联系电话:13791340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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