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全体股东指定的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3. 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关于设立分公司及有关事项的决议; 4. 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 总公司章程; 6. 分公司负责人任职书(按章程规定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出具); 7. 营业场地使用证明(产权证复印件或者国土使用证复印件、租房合同); 8. 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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