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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与甲方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的目的是在商场获得经营权,但因甲方已被商场清场、丧失经营权,致使您与甲方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因为您与甲方签订的经营权转让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您可以向甲方要回转让款。
您的遭遇实属令人同情的,但您的盲目轻率决策也是明显的。建议牢记:投资有风险这句老话!
德州律师网主任:刘山陵 Email: dzfalv.com@163.com 联系电话:13791340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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