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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主题: 股东责任
一凡



◎该留言为悄悄话◎
2012-2-10 15:48:42 邮件 主页 QQ IP
刘山陵律师
管理员 GG

头衔:管理员
发言数:215


你好:

你公司已是涉诉公司的唯一股东,原股东进行管理的行为只能视为其被你公司聘任的公司高管,代表公司进行管理。追诉你公司可能涉及涉诉公司账目不清,资金流向不明;只有你公司承担责任后,向实际管理人进行追偿。

2012-2-16 11:10:26 邮件 主页 QQ 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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