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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主题: 德州保险咨询
德州保险咨询
GG



刘律师你好: 我大哥今年10月在陵县开发区因车祸死亡,我大嫂和他留下一个女儿,他生前入了一份人身保险,是意外伤害险,保单上没有指定受益人。出事后,我大嫂想独自取得保险金。

我想知道:我70多岁的父母有没有权利分割保险金?

2009-11-20 21:19:12 邮件 主页 QQ IP
刘山陵律师
管理员 GG

头衔:管理员
发言数:215


你好:

首先对你和家人的遭遇深感同情。

你咨询的问题属于保险法中的被保险人生前没有指定受益人,在其死亡后保险金的分割问题。

依据《保险法》42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你大哥生前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金应作为其遗产进行分割。因你父母和你大嫂、侄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进行保险金的分割。
2009-11-20 21:31:29 邮件 主页 QQ 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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