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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本留言第 5554 个阅读者
* 留言主题: 顶替他人买卖集资房纠纷,急急!!!
顶替者
GG



你好:

   03年我在德州市顶替他人的名字在其单位买了一套集资房,当时我和被顶替者签有买卖协议,但是没有公证,只找了朋友作中间人,房屋一直没有办证。现房价上涨,他要求退房,并已经起诉,我该怎么办? 

2007-11-21 22:11:10 邮件 主页 QQ IP
刘山陵律师
管理员 GG

头衔:管理员
发言数:215


你好:
     一般来说,集资房属于单位的福利分房,只有符合条件的人才能购买。  集资房的交易受到单位政策的影响,假若单位禁止对外交易,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一般是无效的,你只能要求卖方赔偿你的经济损失。如果单位不禁止对外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你可以要求对方履行买卖合同。
2007-11-21 22:26:17 邮件 主页 QQ 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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