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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结婚半年,因为我殴打女方.导致她离家出走三个月没有消息。只现在接到她的离婚通知书。她离家出走的时候已经怀孕三个月,<br /> 但她提出离婚时,已把孩子引产了。我是最近才知道的。我想知道:我能不能要求精神赔偿?
你咨询的问题属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
离婚损害赔偿事由法定,不包括女方引产一项。再者女方有生育的权利及自由,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因而你无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应以协议为依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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