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德州知名律师刘山陵竭诚为您提供公司法务、房地产、建筑工程、知识产权、合同债权、离婚继承、劳动仲裁工伤、刑事辩护方面法律服务!律师热线:13791340496!

  •  
    德州知名律师刘山陵竭诚为您提供同居、婚姻、离婚、继承、婚外情、重婚方面的咨询、代理等专业婚姻家庭服务!律师热线:13791340496!
    最 新 热 门
     固顶 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的股.
     固顶 劳动能力鉴定期限
     固顶 保险金请求权时效
     固顶 财产保险合同
     固顶 人身保险合同
     固顶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期限
     固顶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固顶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
     固顶 宅基地使用权
     固顶 建筑工程律师服务项目
     固顶 资产重组的主要方式
     固顶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固顶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
     固顶 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情.
     固顶 劳动合同终止与劳动合同.
     固顶 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
     固顶 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
     固顶 买卖合同质量违约
     固顶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
     固顶 工伤认定申请期间
     固顶 抵押与租赁关系
     固顶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转让.
     固顶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标志.
     固顶 股东诉讼的四种情况
     固顶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固顶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后.
     固顶 缔约过失责任
     固顶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转让.
     固顶 专利侵权行为
     固顶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责任
     普通 混合担保
     普通 一般保证责任
     普通 连带责任保证
     普通 合同无效情况下工程款的.
     普通 名义股东处分股权时隐名.
     普通 股东抽逃出资行为认定
     普通 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事由
     普通 法院审理解散公司案件注.
     普通 未经清算办理注销债权人.
     普通 劳动能力再次鉴定
     普通 工伤认定、工伤待遇不服.
     普通 劳动者可起诉单位未办理.
     普通 仲裁裁决遗漏必须参加仲.
     普通 加班费举证责任分配
     普通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协.
     普通 劳动仲裁逾期未受理或裁.
     普通 商业保险
     普通 订立保险合同应遵循的原.
     普通 保险标的、保险利益
     普通 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
    最 新 推 荐
     固顶 劳动能力鉴定期限
     固顶 保险金请求权时效
     固顶 财产保险合同
     固顶 人身保险合同
     固顶 建筑工程律师服务项目
     固顶 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情.
     固顶 劳动合同终止与劳动合同.
     固顶 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
     固顶 买卖合同质量违约
     固顶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转让.
    相 关 文 章
  • 无相关文章
  • 什么是公司僵局    3星级
    什么是公司僵局
    作者:德州律师刘山陵 来源:德州法律服务网点击数:更新时间:2007-6-9
    1.什么是公司僵局?
    公司的正常运行是通过股东行使权利和公司管理机构行使职权实现的。因股东间或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矛盾,经常会出现公司运行的障碍,甚至会出现公司僵局。所谓公司僵局(deadlock),是指公司在存续运行中由于股东、董事之间矛盾激烈或发生纠纷,且彼此不愿妥协而处于僵持状况,导致股东会、董事会等权力和决策机关陷入权利对峙而不能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决策,从而使公司陷入无法正常运转,甚至瘫痪的事实状态。
    2.公司僵局产生的原因
    公司僵局是公司法制度设计之初所没有考虑到的新情况。公司僵局形成的表面原因主要是股东或董事之间分歧和对立,深层原因则来自于传统有限公司的制度安排,即建立在资本基础上的公司存续和运作的基本原则包括体现资本民主的“股份多数决”原则以及体现资本维持和充实的“股东不得抽回出资”原则。
    3.公司僵局的危害
    公司僵局无论对公司还是对股东的利益都构成严重的损害。因经营决策无法作出,公司的业务活动不能正常进行,业务链的维系及开拓受阻;因管理的瘫痪和混乱,公司的财产在持续的耗损和流失,公司资产的市场竞争力下降;因相互之间的争斗,股东和董事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被无谓地耗费,公司人合性要素被严重损坏。公司僵局表明,股东或董事之间的利益冲突或权利争执以及情感的对抗已经发展到使合作各方之间的信任纽带完全破裂的地步。
        
    录入:Admin
     
  • 上一篇文章: 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行使

  • 下一篇文章: 公司僵局的司法救济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业务范围 | 律师代理 | 事故程序 | 事故赔偿 | 交强险 | 保险纠纷 | 法律法规 | 网站宗旨 | 申请链接 | 权利声明

    德州律师网主任:刘山陵  Email: dzfalv.com@163.com  联系电话:13791340496 

    办公地址:山东铜镜律师事务所(德城区天衢中路699号天翔大厦701、702、703、704、706、707室,天衢购物中心东邻 ) 

    鲁公网安备 37140202000234号

     
    鲁ICP备07020995号